泰宁县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栏目: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10

一、项目概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名称:泰宁县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项目概况:福建泰宁工业园区筹建于2002年,2006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开发区2012年获得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泰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函(闽环保评[2012]111 号)

园区为“一区三园”布局,“一区”即福建泰宁工业园区,“三园”即大洋坪、丰元、朱口三个工业园,规划面积18200亩(丰元 1200 亩、大洋坪7000亩、朱口10000亩),其中,丰元和大洋坪工业园位于县城西北部,紧邻高速铁路泰宁客运站、货运站,距县城4公里、高速公路泰宁互通口9公里;朱口工业园位于县域次中心城镇朱口镇的东北部,距县城29公里,距高速公路泰宁互通口24公里、邵武和平互通口5公里。目前丰元工业园主要发展林产加工、生物制药、门业、光学镜片冷加工等产业。大洋坪工业园主要发展机电、林产加工、饮品、纺织等产业。朱口工业园主要发展旅游产品、林产加工。

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要求“……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的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泰宁县工业园区应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宁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泰宁西内环路362号(县司法局大楼三楼)   

咨询及联系人:        Email:yangbin7865299@163.com

联系电话:0598-7860360        传真:0598-786036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已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2202号)

联系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层   邮政编码:350004

咨询及联系人:游工                  Email:181337573@qq.com

联系电话:0591-83709671           传真:0591-87718255

、跟踪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目的:通过跟踪评价,了解泰宁县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环评报告与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执行,掌握区域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按照“环保优先”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原则,通过调整、改进,完善其发展规划,促进工业园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结论与建议、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工作内容:本次跟踪评价严格对照泰宁县工业园区规划及上一轮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分析落实执行情况;对照新的环保要求、产业政策分析是否相符;对照原环境质量现状及预测结论,结合今年来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泰宁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根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提出整改要求、今后发展建议。

 (1)针对原规划要点和环评批复要求,通过对泰宁县工业园区开发强度、土地利用、功能布局、产业定位等执行情况的调查,分析实际开发状况与规划、环评批复之间的差异,找出开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通过对区内已建、在建和拟建企业调查,泰宁县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重点污染源废气、废水、噪声污染治理设施的监测数据,生态防护带或隔离带的建设情况、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情况,进一步排查泰宁县工业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整改补救措施。

 (3)对泰宁县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转情况进行调查,在现状存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优化污染防治措施的方案。

 (4)结合泰宁县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区域环境敏感特征,分析泰宁县工业园区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风险应急预案制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整改方向。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您认为泰宁县工业园区的开发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吗?

(2)在开发过程中,您认为区域建设最重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泰宁县工业园区的总体布局是否合理?

(4)您认为泰宁县工业园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该区域开发对哪些环境要素影响较大?

(5)您认为泰宁县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是否对您的生活环境产生了影响?

(6)您认为泰宁县工业园区的开发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如何?

(7)您对区域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要求和建议?

(8)其他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泰宁县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将采用问卷方式征询公众意见,包括居民、村委、企业、机关单位等;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泰宁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90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