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流域水环境精细化监测管控项目招标公告

致供应商:

我司拟对以下服务开展招标工作,现将招标信息发布如下。

1.项目名称:长泰流域水环境精细化监测管控项目(招标编号:ZH2024002)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内容;长泰流域水环境精细化监测管控项目,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2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开展长泰流域水环境精细化监测管控项目服务。

2.3投标人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限

中标后,中标人与采购方签订正式服务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4.报价规定

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590万元(高于590万元的报价,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比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细则见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采购人网站公示不得少于3个日历日的时限要求,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6.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声明函(加盖公章)

6.5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情形(由投标人根据公司 2020年1月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若达不到以上6.1-6.7项要求,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7.招标文件获取

7.1时间:2024-09-14 至 2024-09-18 8:30~17:30(北京时间)。

7.2获取方式:凭购买标书付款凭证和盖有公章的《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两份文件联系谢女士(电话:13178380561)获得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先获得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售价:300元/份,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的标书购买费用汇到如下账号:

公司名称:中环(福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号:35050100240600001733

用途备注:长泰流域水环境精细化监测管控项目+购买标书费用(可简写备注)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8.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015:00~15:3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层会议室(以当天实际通知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8.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15: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8.3参与方式:

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5层(以当天实际通知为准)。不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递。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联系人:谢女士 13178380561)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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