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海洋环境调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

莆田海洋环境调查服务项目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①服务范围:莆田湄洲湾、平海湾、兴化湾。

②服务内容:开展莆田海洋环境调查等相关工作。

3. 报价规定

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直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5. 评标办法

5.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比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细则见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采购人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中标人需在5天内签订服务合同。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持有总部单位出具的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且相应民事责任由上级法人单位承担。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无须提供查询结果。

7)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8)供应商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9)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投标人若达不到以上(1)-(10)项要求,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6.招标文件获取

6.1时间:2025-1-162025-1-2017:30(北京时间)。

6.2获取方式:将盖有公章的《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fjeia@fjest.com获得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先获得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售价:免费。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512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当天实际通知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7.2开标时间:202512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7.3参与方式:

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当天实际通知为准)。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张工:18060785637(招标)

程工:18659190169(技术方案)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公司名称: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116